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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男子全国首例“被精神病”获赔5千

文章来源:济南神康医院24小时预约专线:0531-88190909

  目前,在人们的理解中,神经病医院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地方,还有许多传言称,精神病医院里关了许多上访的和一些正常人,散步这些谣言是非常不负责人的行为。在正规的专业精神病医院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下面就一一则关于,不正规的精神病医院的错误做法。
 

  据新华社10月15日电正在家中休息,却被精神病院多名工作人员强行捆绑,欲送往医院,济南市市中区这名“被精神病”者为此将这家精神病院和自己的妻子告上法院。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为由,判决精神病院依法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生效的公民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收治引发诉讼的判决。
 

  医院收钱捆人收治:2010年3月9日,李元(化名)的妻子吕秀芳(化名)到济南一精神病院称其丈夫有精神病,并为丈夫办理了住院手续,交纳了3000元住院押金。第二天,精神病院4名工作人员乘出租车到李元家,欲将其带往医院治疗。由于李拒不前往,并极力反抗,精神病院工作人员采取了用约束带捆绑的方式,将其从家中强行带出,欲将其塞入出租车带往医院。在此过程中,李元极力反抗,引来部分群众围观。后吕秀芳打电话报警,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精神病院工作人员解开了捆绑李元的约束带。
 

  侵犯身体权自由权:此后,李元将这家精神病院及其妻子告上法院,认为精神病院在没有任何证据、也没采取任何医疗诊断的情况下,采取暴力手段将自己送往精神病院治疗的行为,给自己心理上、精神上造成巨大创伤,请求判令精神病院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院认为,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精神病患者或疑似精神病患者也不例外。将精神病患者或疑似精神病患者强行收入院治疗是一种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目前我国并无法律规定精神病医院有将精神病患者或者疑似精神病患者强行收入院治疗的权力。因此,这家精神病院仅凭吕秀芳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派人采取暴力方式将人带往医院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身体权和自由权,是侵权行为。法院一审判决精神病院赔偿李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只有在一些不正规的医院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在正规的精神病医院才能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济南神康医院是卫生部门批准的一所以中医治疗失眠、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强迫症、焦虑症、恐惧病的专科医院,是山东中医治疗精神疾病定点医院,拥有一批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的精神科专家和多年来一直探索于精神神经疾病的病因、临床治疗领域。
 

  设有心理CT室、脑神经数码检测室、心理减压治疗室、中医科、精神科,全力打造特色化、专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专科品牌医院,对各类精神疾病的有效治疗率高达95%,高居山东各医院榜首。医院秉承“以人为本”的经营服务理念,努力为广大患者营造高水准、专业化的就诊条件,建立了一套与国际水平接轨的现代化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全程导医服务,网络化管理,电子处方,流程简便,极大方便患者就医。医院环境优雅,温馨舒适,设有VIP病房,处处体现星级水准的现代化医院。
 

  由我国著名精神科专家张淑芹主任、杨凤仙主任、精神科主任、刘运美主任组成的专家队伍,独创“神康脑神经平衡疗法”,个体化全方面治疗,精神疾病治疗治疗达到三个标准:1、治疗时间短、无毒副作用。2、 逐步减停已服西药。3、愈后低反复。
 

医院概况

济南神康医院是山东省精神心理疾病专科医院。省医保、市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承担着山东省疑难及急重精神疾病的医疗、科研、康复和健康促进工作,多年来一直探索于精神疾病的病因、临床治疗领域,医院中西医结合诊治精神疾病,帮助精神疾病患者回归社会和家庭。+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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